提升区域创新能力须把握五个着力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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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王瑞萍 董建忠

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,进一步深化全方位转型,打开高质量发展新局面,要求我们必须大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,着力在培育战略科技力量、加强原创性科技攻关、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、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塑造新优势、实现新突破。

着力培育战略科技力量。提升区域创新能力,关键是要从战略层面强化战略科技力量,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。一是优化配置创新资源。深刻把握推进高质量发展对科技供给的迫切需要,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,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、重点科研机构、科技领军企业作出全面部署。二是高标准创建实验室体系。统筹布局怀柔实验室山西研究院、量子光学与光量子器件、煤炭绿色低碳清洁利用等国家重点实验室,加快推进黄河实验室、后稷实验室等省实验室建设,优化重组省重点实验室布局,有序推进绩效考评工作,实行动态调整。三是强化技术创新平台体系。聚焦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专业镇发展,加强部门协同,全力推进技术创新中心、制造业创新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优化整合,组建企业主导的高端创新平台,集聚高质量科研成果、汇聚高层次仪器设备、凝聚高水平科研人才团队。

着力加强原创性科技攻关。提升区域创新能力,关键是要完善科研攻关体制机制,加快科技创新资源优化整合,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科技攻关,努力取得重大引领性突破。一是加强基础研究部署。山西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整体部署,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省基础研究相关工作。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、高等学校、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自主布局,加强基础研究,推动原始创新。加大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力度,实行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,形成持续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。二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。关键核心技术是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。根据省重大科技战略任务以及先进制造、能源和新能源、半导体材料等领域前沿技术需求,制定相关政策,编制创新链技术路线图,统筹谋划重大科技项目布局,推进产学研用紧密合作,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。三是加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。科技成果产业化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环节。建设汇聚各类创新要素的服务平台,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服务和支撑。加强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、示范企业以及中试基地等载体建设,助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。

着力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。提升区域创新能力,关键是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,促进产业链上下游、大中小企业的深度融合,形成科技创新合力。一是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。多措并举,整合资源,协同推进企业成为创新决策、研发投入、科研组织和成果应用的主体。引导科技型企业参与科技重大顶层设计、重大决策,在项目形成、经费投入、组织管理、绩效评价方面,加强企业的参与度、话语权。推动更多研发任务由企业主导,让重大科研需求的出题人充分担当起答题人和阅卷人的角色。二是强化大型科技企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。加大要素供给,激发企业创新动力,通过科技领军企业的引领,集中和优化创新资源,构建跨领域、大协作、高效率的创新平台,专注于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、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、科技资源的共享服务,促进重点项目、科技人才和资金的综合配置。三是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。强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选育赋能,创新科技计划组织部署、优化管理方式,通过科技计划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。保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、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落地。

着力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。提升区域创新能力,关键是要培育一支信念坚定、年龄结构合理、专业素质过硬的创新人才队伍,激发区域创新活力和创新潜力。一是加强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。把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作为战略重点。依托国家及省重大科技任务和高端人才计划,大胆选拔使用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、德才兼备、视野开阔、思想前瞻、具有深厚科学素养和优良作风学风的优秀科技人才,支持他们发挥领军作用,组织开展协同攻关,形成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成长梯队。二是强化青年科技人才培养。给予青年科技人才更多的信任、更好的帮助、更有力的支持,为他们成长和发展搭建舞台、拓展空间。在科研项目部署、人才计划实施时,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倾斜支持。同时着力解决青年科技人才事业发展和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,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。三是充分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和潜能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为科研人员松绑、减负、降压,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。通过强化高层次创新人才梯队的绩效激励,用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,重奖业绩突出的创新人才等措施,有效激发创新热情,让真正创新干事的人才受到尊崇、得到支持、发挥作用。

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。提升区域创新能力,关键是要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,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,最大限度解放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。一是推进科技管理职能转变。按照“抓战略、抓改革、抓规划、抓服务”重要要求,转变职能,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战略支撑,充分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,全力推动科技政策扎实落地,不断提高服务水平。二是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。实行“揭榜挂帅”“赛马制”“包干制”和“里程碑制”。优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,大幅简化科目数量,自主调剂预算科目。三是完善评价制度等基础改革。坚持“破四唯”与“立新标”并举,根据不同类型科技创新活动特点实行分类评价,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、贡献、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和绩效评估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