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9月15日起正式施行。穿梭在全省各地街头巷尾的1000万辆电动自行车,从此有了统一的规矩。细读条例全文,会发现它不只是“严管”,更有“温度”,从载人规则到过渡期安排,从设施建设到算法规范,字里行间透出的,是对群众日常生活的理解与尊重。
先说载人这一条。条例规定,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。这条规定看似是限制,细想却是体谅。电动自行车不是机动车,车架、刹车、轮胎都是按轻载设计的,超员搭载容易侧翻,一旦出事就是大事。可另一方面,接送孩子,又是很多家庭实实在在的日常需求。条例没有搞一刀切,规定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,应当安装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固定座椅。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的原则下,顺应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需求。这种“留有余地”的思路,以及把风险降到最低的科学思维,正是人性化的体现。
再看过渡期的安排。目前现有的电动自行车,一部分是不符合新国标的旧车。如果条例一施行就即刻禁止它们上路,很多家庭当下便会面临没有代步工具的窘境。条例分类施策:已依法取得号牌的,原号牌继续有效;未取得号牌的,给予三个月补办期限;已购买但未取得号牌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,发放临时通行号牌,实行过渡期管理,过渡期最晚至2029年12月31日。这种做法,给了缓冲,给了出路,也给了预期。
充电难这个老大难,条例也没有只堵不疏。“进楼入户”“飞线充电”问题的根源,是车棚不够、充电口不足。条例把设施建设摆在了重要位置,明确新建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停放场所和充换电设施;既有小区应当依法增建改建,条件受限的,可以合理利用周边开放空间,设置临时停放点和充换电设施。太原市小店区一些小区的实践就是例证:首开·国风上观小区利用外环路新建21个车棚,新增800多个充电端口;星河湾小区盘活公园外围闲置空间,新增440个充电接口。条例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明确要求,是对群众现实处境的体察。
外卖骑手这个群体,条例专门留了笔墨。当“超时即罚款”的算法压力与“守法需减速”的交通规则发生冲突,骑手往往选择冒险骑行。“利用算法对电动自行车即时配送进行调度的,应当充分考虑电动自行车行驶限速要求、路况、天气等因素,建立完善订单分配、时间预估、路线规划等算法规则。”条例为平台算法划出了合规边界,也给骑手留出了守法骑行的空间。北京市近期落地的“等灯停表”服务,将骑手等红灯时间单独累加并顺延送达时限,本质上就是把遵守交通规则这一法定义务嵌入配送算法。给骑手松绑,就是给道路安全上保险。
说到底,电动自行车是老百姓的“腿”。它驮着上班族的奔波,载着放学娃的书包,也托着外卖骑手的生计。条例的可贵之处,在于它立规矩守护安全的同时,也为群众留住了方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