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解读

筑牢骑行安全法治屏障

解读人:王炫律师、杨慧茹(实习)律师

律师单位:山西轩明律师事务所

9月15日起,《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正式施行。这部地方性法规没有改变现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、保险理赔的上位法基本规则,但把过去不少倡导性的骑行要求上升为法律义务。《条例》中第二十条、第二十一条通行规范,以及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二条法律责任所列举的各类行为,正式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条的过错评价范畴,直接影响事故责任判定、保险赔付,也将从多维度改善全省道路出行安全环境。

交通事故定责,仍然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条为根本,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程度划分责任。《条例》的核心变化,就是细化了电动自行车一方的法定过错情形。其中第二十条明确驾驶人年满十六周岁、规范悬挂号牌、驾乘人员佩戴国标头盔、按规定载人载物等法定义务;第二十一条禁止逆行闯红灯、醉酒骑行、驶入高架桥、城市快速路、隧道,禁止骑行拼装改装车辆、骑行接打手持电话等行为。与之对应,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二条设置警告、不同档次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这些违法行为并非只有被罚款才构成事故过错。即便没有出具行政处罚文书,只要事故证据能够证实存在头盔未佩戴、逆行、违规载人等行为,并且该行为与事故发生或者损害扩大存在因果关系,交管部门可将该违规事实作为认定过错的依据,以此确定责任比例。行政处罚和事故责任认定是两套独立评价体系,违反《条例》通行义务,就可能加重电动自行车一方的事故责任。

而事故责任的划分结果,又会进一步影响后续保险理赔环节。保险理赔规则本身没有被修改,理赔结果是通过事故责任划分间接受到影响。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,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先行赔付,超出限额部分,按照各方过错比例分担损失。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的违法行为如被认定存在事故过错,过错程度越大,自身损失就要自行承担相应比例。若是驾驶拼装、改装车上路,除可能加重自身事故责任外,如果改装造成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,且事故与改装行为存在关联,骑行人还存在商业保险被拒赔的风险。

与此同时,《条例》的落地,也将对全省道路出行安全带来多重积极作用。第一,对各类骑行行为配套明确罚则,倒逼电动自行车骑行群体自觉约束行为,减少闯红灯、不戴头盔、非法改装等危险行为,有利于降低事故发生概率,减轻事故伤害后果。第二,通行规则法定之后,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行为更加规范、更具可预判性,便于机动车驾驶人预判非机动车动向,减少因电动自行车突发违规操作引发的碰撞事故。第三,给各执法单位提供清晰的法规依据,交管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路面整治、查处非法改装等执法工作有章可循,推动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常态化。

合规骑行,既是避免行政处罚的底线,也是发生事故时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。希望广大市民认真学习相关规定,自觉遵守骑行规范。期待《条例》落地见效,有效压降我省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,守护群众平安绿色出行。

消防部门

从“经验管控”到“依法治理

8月17日晚,晋中市榆次区一居民小区。检查组的手电光扫进楼道——几辆电动自行车挤在楼梯口,杂物码到半人高,一楼安全出口只剩一条缝,墙角的应急照明灯按了半天不亮。榆次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干部杨文佳当场喊来物业,清杂物、挪车辆、记台账,一条条盯着改。

当晚,同样的场景在晋中多地出现:全市38个检查组、214人次,排查场所69家,整改各类问题98处。

长期以来,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把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融入基层日常,把夜间整治从专项行动固化为常态机制,街道、物业、网格力量联动成网。每轮夜查,“排查、登记、整改、督办”环环相扣:手电照到哪儿,隐患记到哪儿,台账当天建、责任限时清,属地和物业的担子越压越实。“问题上了台账,就必须盯着销号。”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和政策法规科科长梁辰说。

“9月15日起,《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将施行,登记上牌、停放充电、责任划分从此有法可依。”梁辰表示,巡查排查、宣传引导、设施提档常态推进,新规为治理体系校准标准、夯实依据,推动治理从“经验管控”向“依法治理”迭代升级。

“师傅,这根线从三楼窗户拉出来,风吹日晒绝缘皮早脆了,一旦短路打火,火苗顺着外墙保温材料几分钟就能蹿上楼顶。”5月29日,执法人员仰着头,指着祁县某小区楼体外斜挂的充电线劝导。车主起初不情愿:“就充一会儿,能出啥事?”执法人员向他讲起飞线充电引发的真实火灾,把充电棚的便利说清楚,车主这才收了线,转身把车推去了棚里。

管住隐患,更要教会防范。8月19日,榆次雅园和苑小区里,演习警报声拉响——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锦纶街道把课堂搬进小区,理论课刚讲完电池入户、飞线充电的危害,近200名居民猫腰捂口鼻,从“烟雾”里“逃”了个来回。一位居民坦言:“以前总觉得把电池拎回家充电,没啥问题,听了课才知道,这是把危险往家里搬!”

这样的课堂,晋中常年开着——“消防宣传员+社区工作人员+消防志愿者”1+1+1联动下沉小区、商铺,理论讲解、实操演练、入户提醒轮番上阵,把电池不能入户、飞线不能私拉的道理,讲给居民听、演给居民看。

消防部门三令五申不许停、不许充,老旧小区却车棚少、充电口不够——“两头堵”曾让不少居民犯难。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坚持标本兼治,常年推进设施提质、场地升级,2025年全市新增充电端口1000余个,总量达13.4万个,老旧小区、自建房充电缺口渐次补上;新建小区配套停放车位5100余个,标准化车棚改造同步铺开;社区、商圈布局换电站点140余个、投放共享电池7000余块,骑手扫码进站,几秒换上满电电池。车有处停、电有处充,隐患自然少了。

“《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施行后,劝导有依据、处罚有标准,我们腰杆更硬了。”梁辰表示,消防部门将持续联动街道、物业、网格力量,固化成熟经验、补齐短板、健全长效机制,以常态化、精细化治理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本报记者 闫书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