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晋报时评】

以法治之力让彩礼归“礼”

作者:冯 博

司法案例是“活教材”,也是生动的法治课。

近日,山西省高院联合省妇联发布5起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。这批案例直面婚俗异化、借婚索财等痛点,细化彩礼认定与返还的裁判标尺。这不仅是司法机关对社会热点关切的积极回应,更是以法治涵养文明婚恋观的生动实践。

“礼之所兴,众之所治也。”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“六礼”,历史悠久,蕴含着“宜其室家”的美好愿望。然而,在攀比风气与功利心态裹挟下,这一民俗逐渐变味,礼金数额被等同于婚姻诚意,婚恋交往异化为利益博弈,甚至出现以婚约为名索取财物的极端个案。原本承载美好期许的仪式,却成为不少家庭的沉重负担。整治彩礼歪风,既需要春风化雨的观念引导,更离不开清晰刚性的法治标尺。

司法裁判是引领社会风气、维护公序良俗的风向标。这5起典型案例,重申民法典“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”的法律原则。针对婚约未登记、未共同生活的情形,法院判令全额返还彩礼,破除“收礼不退”误区;针对未登记但长期同居并育有子女的情况,法院兼顾生育抚育付出,不支持全额返还;面对双方短暂同居却以彩礼未付清为由拒办登记的行为,法院认定借婚敛财并判令返还大额财物。一纸判决,既是个案的终结,也是风尚的开端。

司法裁判既要有尺度,更要显温度。这5起典型案例不搞“一刀切”,而是把法理融于情理之中,根据婚约实际状态设置梯度返还标准。一方面,清晰划定彩礼边界,将以婚嫁为目的的大额首饰、钱款纳入规制范畴,明确恋爱日常消费、情谊赠予不在返还之列;另一方面,将女性家务照料、生育抚育的隐性付出纳入考量,双向平衡双方合法权益。这种带着温度的司法裁判,比千言万语的说教更能直抵人心,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,传递出正确的婚恋价值导向。

治理高额彩礼是一项系统工程,重在“抓前端、治未病”。近年来,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对治理高额彩礼作出部署,推动移风易俗、树立文明乡风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划清法律红线,妇联依托基层阵地涵养家风、前置调解,再辅以村规民约约束、文明新风宣传,多元力量同向发力、综合施策,从源头铲除天价彩礼滋生的土壤。

婚姻始于心动,成于相守,不应始于礼金、终于算计。以法治之力让彩礼归“礼”,归根结底是要剥除附着在传统礼俗上的功利枷锁,让彩礼回归祝福的本义,让婚恋回归真诚的初心。当婚嫁褪去功利外衣、重拾爱情温度,千家万户的和睦安宁,终将汇聚成社会文明最坚实的根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