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(记者裴云锋)8月19日,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《晋中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》新闻发布会,就法规出台背景、主要内容、实施安排进行解读。这是我省首部专门规范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的地方性法规,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条例共二十条,明确极端天气是指由气象台发布的达到橙色、红色预警信号标准的暴雨、暴雪、大风、雷暴大风、干旱,达到红色预警信号标准的寒潮、高温、冰雹、大雾,达到橙色预警信号标准的霜冻等特殊天气。
条例建立以气象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,明确政府可依法采取停课、停工、停产、停运、停业等措施;建立极端天气预警“叫应”机制,实行分级“叫应”、实时响应,并将乡镇、村(社区)纳入工作闭环,推动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和防御措施落实。
条例还将学校、医院、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,电力、供气等民生保障单位,以及煤矿、A级旅游景区等纳入重点单位管理,明确隐患排查、应急演练等职责。广播、电视、电信运营商应建立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,无偿即时传播预警信息。